持有待于售資產怎樣做會計分錄是會計工作中的罕見題目。持有待于售資產屬于流動資產,做賬時該當商量從固定資產分別為持有待于售固定資產時、持有待于售固定資產減值時兩種情景。正文就對準持有待于售資產會計分錄做一個關系引見,來一道領會下吧!
持有待于售資產會計分錄
1.從固定資產分別為持有待于售固定資產時,會計分錄如次:
借:持有待于售資產——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 持有待于售固定資產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丟失
貸:持有待于售資產減值籌備——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出賣的會計分錄
未提完折舊將固定資產出賣:
1.轉入固定資產整理
借:固定資產整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值)
2.出賣固定資產價款
借:銀行入款
貸:固定資產整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固定資產整理轉入資產處治盈虧
(1)如“固定資產整理”賬戶是收方余額,則為整理的凈丟失:
借:資產處治盈虧
貸:固定資產整理
(2)如為付方余額是整理的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整理
貸:資產處治盈虧
已提足折舊固定資產出賣:
1.因提足折舊,此時固定資產整理為0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值)
2.出賣固定資產價款
借:銀行入款
貸:固定資產整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固定資產整理轉入資產處治盈虧
(1)如“固定資產整理”賬戶是收方余額,則為整理的凈丟失:
借:交易外開銷
貸:固定資產整理
(2)如為付方余額是整理的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整理
貸:交易外收入
持有待于售資產屬于流動資產還利害流動資產?
答:持有待于售資產屬于流動資產。
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42 號——持有待于售的非流動資產、處治組和中斷籌備》第二十三條文定可得:
企業該當在資產負債表中辨別于其余資產獨立列示持有待于售的非流動資產或持有待于售的處治組中的資產,辨別于其余負債獨立列示持有待于售的處治組中的負債。持有待于售的非流動資產或持有待于售的處治組中的資產與持有待于售的處治組中的負債不該當彼此抵銷,該當辨別動作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列示。
持有待于售固定資產指的是什么?
答:持有待于售固定資產指的是對于企業將要出賣的一項固定資產能否要分別為持有待于售固定資產,需商量下列成分:
1.企業仍舊就處治該非流動資產作出決定;
2.企業仍舊與受予方簽署了不行廢除的讓渡和議,將在一年內實行該項讓渡。
常識拓展:固定資產加快折舊的本領以及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