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稅法關系規則,企業所得稅按年計劃,分月或分季預繳,普遍經過“所得稅用度”、“應交稅費”等科目舉行核算,到了年終,計提和結賬和轉賬所得稅時,怎樣體例會計分錄?
年終所得稅計提結賬和轉賬的會計分錄
1、年終計提時
借:所得稅用度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年終結賬和轉賬時
借:今年成本
貸:所得稅用度
3、次年1月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入款
什么是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的各項收入所得征收的稅。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用企業昔日的收入總數,減去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填補往日不足的金額。
企業所得稅的計劃
企業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應交所得稅是企業依照稅規則定計劃決定的對準當期發生的買賣和事變,應繳納給稅務部分的所得稅金額,即當期應交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數-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往日年度不足
交易成本=交易收入-交易成本-創造用度-管理用度-出賣用度-財務用度-(+)資產盈虧
成本總數=交易成本+交易外收入-交易外開銷
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凈成本計劃公式為:凈成本=成本總數-(成本總數×25%)
部分所得稅起征點暫時是在5000元之上才須要交稅。而企業的所得稅是在成本總數實行正延長且無需抵扣往年不足的情景下才須要繳納稅費,稅率按25%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