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交納的殘保金是一項當局性基金,重要用來扶助殘疾人工作,保護殘疾人生存。當財務職員對殘保金舉行計提交納處置時,該怎樣做會計分錄?
殘保金計提交納會計分錄
計提殘保金時,計入管理用度科目核算:
借:管理用度——殘保金
貸:其余草率款——殘保金
繳費時,計入其余草率款科目核算:
借:其余草率款——殘保金
貸:銀行入款等
其余草率款是指與企業專營交易震動沒有徑直聯系的草率、暫收其余單元或部分的金錢,普遍囊括惠存保護金、草率的罰款、滯納金、無形資產的房錢、草率的籌備租入固定資產的房錢等。其余草率款屬于負債類科目,個中歸還或轉銷的百般草率、暫收金錢,應備案在收方科目;對于發生的百般草率、暫收金錢,應備案在付方科目。期末付方余額,則表白企業草率未付的其余草率金錢。
收到歸還的殘保金會計分錄
收到歸還本期殘保金時:
借:銀行入款
貸:管理用度——殘保金
殘保金是為保護殘疾人權力的的一項優惠策略,是指構造、大眾、企業、工作單元和民間興辦非企業單元未按規則安置殘疾人工作時應交納的資本。
殘保金的計劃本領
殘保金是按照年度差額人頭和上年度當地區員工年平衡報酬計劃交納用來殘疾人工作的當局性專項基金,計劃公式如次:
保護金年交納額=(上年用人單元在任員工人頭×1.5%-上年用人單元本質安置的殘疾人工作人頭)×上年用人單元在任員工年平衡報酬。
上年用人單元本質安置殘疾人工作人頭的決定本領:
用人單元將殘疾人委派為在編職員或照章與工作年紀段內的殘疾人簽署1年之上(含1年)處事公約(效勞和議),且本質付出的報酬不低于本地最低報酬規范,并足額交納社會保障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元所安置的殘疾人工作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