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樹立基金主假如用來水力樹立的當局性基金,交納時,樹立應交稅費科目、銀行入款科目核算,關系會計分錄是什么?
企業交納水力樹立基金會計分錄
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場合水力樹立基金
本質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場合水力樹立基金
貸:銀行入款
水力樹立基金的計劃本領
所有有兩種計劃本領,辨別是:
1、水力樹立基金是不含稅收入的計稅按照。水力樹立基金計提和繳納應依照出賣收入的0.1%來做。
從事籌備、消費的單元和部分的水力樹立基金在各省市稅務局控制征收行政地區內有所各別。按照《浙江省財務廳浙江省場合稅務局對于休憩向企工作單元和個別籌備者征收場合水力樹立基金的報告》(浙財綜[2016]43號)的規則,自2016年11月1日(費款分屬期)起,休憩向企工作單元和個別籌備者征收場合水力樹立基金。各省市的征收比率各不溝通,如浙江省是0.01%,湖南省0.06%來計提和繳納。
2、計提和繳納水力樹立基金是依照耗費稅、增值稅本質交納額的1%來。
比方山東省級銀行政地區內交納耗費稅、增值稅的個別籌備者和企工作單元,其計稅按照為本質交納的耗費稅、增值稅稅額,同聲向稅務構造申訴處置場合水力樹立基金。
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折半征收場合水力樹立基金,由依照增值稅、耗費稅本質交納額的1%安排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