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本年度所得稅計提的會計處理,會計人員一般計入“所得稅費用”“應交稅費”等會計科目,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計提本年度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每月月底提取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2、月底進行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3、下月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4、只在年末計提: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如何理解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