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興辦動工企業,近期購置了一批吊車用來工程動工。指導能否須要交納車輛購買稅?
答:不須要。
按照《國度稅務總局對于設有固定安裝非輸送車輛免征車輛購買稅相關事變的公布》(國度稅務總局公布2016年第43號)第六條文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吊車(吊車)動作工程板滯須要按照規則上傳材料,在免稅圖冊中列示像片,屬于免稅車輛。又按照《財務部稅務總局對于車輛購買稅相關簡直策略的公布》(財務部稅務總局公布2019年第71號)第一條文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吊車(吊車)不屬于車輛購買稅的應稅車輛。
所以,在2019年7月1日前,適合加入免稅圖冊管理的吊車(吊車)屬于車輛購買稅免稅車輛;2019年7月1遙遠,吊車(吊車)不屬于車輛購買稅的應稅車輛。
按照刻畫,企業是近期購置的吊車,不屬于應稅車輛,不須要交納車輛購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