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委派外單元加工成新的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發生的加工用度,可計入委派加工物質科目核算,關系的賬務處置該如何做?
委派加工費怎樣做賬?
1.發出原材料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原材料
2.收到加工費發票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銀行入款
3.收回委派加工物質
借:原材料(假如賣就進倉庫儲存商品)
貸:委派加工物質
委派加工物質是指企業委派外單元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質。企業委派外單元加工物質的成本囊括加工中本質耗用物質的成本、付出的加工用度及應承擔的運雜用、付出的稅費等。委派加工物質的成本該當囊括加工中本質耗用物質的成本、付出的加工用度及應承擔的運雜用、付出的稅金等。
委派加工物質是資產類科目,用來核算委派加工的材料成本,加工費等交易。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消費進程中過程加工變換其樣式或本質并形成產物重要實業的百般材料、重要材料和外購半制品,以及不形成產物實業但無助于于產物產生的扶助材料。原材料簡直囊括材料及重要材料、扶助材料、外購半制品(外購件)、補綴用附件(備品附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凡是收發及滾存不妨沿用本質成本核算,也不妨沿用安置成本核算。
委派加工物質耗費稅怎樣計劃?
接受委托方代收代繳耗費稅的計劃
從價定率:構成計稅價錢=(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率稅率)
復核計稅:構成計稅價錢=(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派加工數目×員額稅率)÷(1-比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