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賣運用過的固定資產時,常常計入“固定資產整理”科目、“累計折舊”科目核算,會計職員應怎樣體例關系的會計分錄?
出賣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1、固定資產轉入整理:
借:固定資產整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籌備
貸:固定資產
2、發生的整理用度:
借:固定資產整理
貸:銀行入款
3、出賣收入、殘料等的處置:
借:銀行入款/原材料
貸:固定資產整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保障補償的處置:
借:其余應收款/銀行入款
貸:固定資產整理
5、整理凈盈虧的處置:
(1)凈丟失:
借:資產處治盈虧
貸:固定資產整理
(2)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整理
貸:資產處治盈虧
什么是固定資產整理?
固定資產整理是因磨損、蒙受特殊災禍和不料事變而流失消費本領、陳腐落伍,須減少革新的固定資產,所處置的審定、報廢、審核銷賬資產、處置殘值等幾項處事的總稱。
“固定資產整理”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用來核算企業因出賣、報廢和毀損等因為轉入整理的固定資產價格以及在整理進程中所發生的整理用度和整理收入,收方反應固定資產轉入整理的凈值和整理進程中發生的用度,付方反應出賣固定資產的博得的價款、殘料價格和變頻收入。而且其收方余額表白整理后的凈丟失,付方余額表白整理后的凈收益。
整理結束后凈收益按照資產能否再有價格轉入“交易外收入”或“資產處治盈虧”賬戶;凈丟失轉入“交易外開銷”或“資產處治盈虧”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