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昔日補記往日年度的收入,應動作會計缺點舉行關系會計處置,計入往日年度盈虧安排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補記往日年度收入會計分錄
本年補記客歲的收入,開始要看金額及本質,即使金額很大或本質很要害,要視同會計缺點矯正,按會計準則的規則沿用追究重述法舉行安排。簡直處置如次:
借:應收賬款
貸:往日年度盈虧安排
應交稅費-增值稅(出賣稅額)
同聲結賬和轉賬成本:
借:往日年度盈虧安排
貸:倉庫儲存商品
即使補記收入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查繳期內,則應計劃企業所得稅:
借:往日年度盈虧安排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即使補記收入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查繳期后,則:
借:往日年度盈虧安排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將往日年度盈虧安排至未調配成本科目:
借:成本調配-未調配成本
貸:往日年度盈虧安排
即使結余,則做差異的分錄,結余即是安排后往日年度盈虧安排為付方余額。隨后須要安排補記當月報表項手段年頭數。
往日年度盈虧安排是什么?
“往日年度盈虧安排”是指企業在年度記賬時,展示多計或少計情景后,為制止那些大略對今年度成本總數展示重要感化,進而對那些宏大盈利和虧本數額作出的安排。往日年度多、少計用度或多、少計收益時,經過"往日年度盈虧安排"科目來包辦原關系盈虧科目是精確的做法,對方科目靜止,而后把"往日年度盈虧安排"科目結賬和轉賬到"成本調配"科目下,舉行相映的結余公積的安排,最后不許感化當期的"今年成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