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格在規則限額以次或運用克日生氣一年,且能屢次運用而基礎維持本來物樣式的一種處事材料。對低值易耗品舉行攤銷的重要本領囊括: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凈值攤銷法以及五五攤銷法。關系會計分錄應如何寫?
低值易耗品的會計分錄
適合存貨設置和前提的低值易耗品等企業周轉材料,該當依照運用度數舉行分次計入成本用度中。
即使金額較小,則在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用度中,同聲該當在備查簿中舉行備案。
即使沿用分次攤銷的本領,舉行低值易耗品攤銷,那么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該當攤銷其賬面價格的單次平衡攤銷額。
在沿用分次攤銷法的情景下,則須要獨立樹立“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明細科目,其簡直的會計分錄如次:
1、購置時(假如博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等
2、領用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3、第一次領用時攤銷其價格的一半:
借:創造用度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4、第二次領用時攤銷其價格的一半:
借:創造用度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同聲: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