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委派加工交易,發出委派加工物質時,普遍經過委派加工物質科目舉行核算,對于委派加工徑直用來出賣,應怎樣做賬?
委派加工徑直用來出賣怎樣做賬?
發出委派加工物質: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原材料等
付出加工費:
借:委派加工物質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等
付出接受委托方代收代交的耗費稅: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銀行入款等
收回委派加工物質:
借:倉庫儲存商品等
貸:委派加工物質
出賣時:
借:銀行入款等
貸:專營交易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賬和轉賬出賣成本:
借:專營交易成本等
貸:倉庫儲存商品等
倉庫儲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實行十足消費進程并已驗收入庫,符合規范規格和本領前提,不妨依照公約規則的前提送交訂貨單元,或不妨動作商品對外出賣的產物以及外購或委派加工實行驗收入庫用來出賣的百般商品。
委派加工物質屬于什么科目?
委派加工物質是屬于資產類科目。
委派加工物質是指企業委派外單元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質。委派加工物質的成本該當囊括加工中本質耗用物質的成本、付出的加工用度及應承擔的運雜用、付出的稅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