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附加工進程中爆發的耗費在查明因為后,可將發生的耗費記入委派加工物質、原材料、待處置財富損溢等科目舉行會計處置,那對于附加工耗費的會計分錄該怎樣體例?
附加工耗費的會計分錄
耗費在有理范疇內: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原材料
付出加工費: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銀行入款
收回時:
借:原材料
貸:委派加工物質
材料入庫耗費:
借:待處置財富損溢
貸:原材料/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轉出)(惟有管理不善形成的存貨盤虧才作出項稅額轉出)
查明因為經過接受后:
借:其余應收款(保障賠帳或負擔人賠帳)
交易外開銷
貸:待處置財富損溢
借:銀行入款
貸:其余應收款(保障賠帳或負擔人賠帳)
委派加工物質是什么?
委派加工物質是指企業委派外單元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質,囊括加工中本質耗用物質的成本、付出的加工用度及應承擔的運雜用、付出的稅費等;委派加工物質的成本該當囊括加工中本質耗用物質的成本、付出的加工用度及應承擔的運雜用、付出的稅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