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國家規定或法定的時間外,員工在單位工作的,企業需支付加班費,對于員工加班費,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員工加班費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發放加班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加班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哪些情況下需要支付加班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等。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