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具有固定資產的,普遍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假如會計職員漏計提折舊的,按規則不妨舉行補提。補提固定資產折舊時,財務職員怎樣做賬?
補提固定資產折舊分錄
借:創造用度(消費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管理用度(行政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出賣用度(出賣部分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在建筑工程程(用來工程的固定資產的折舊)
其余交易成本(籌備租出的固定資產的折舊)
貸:累計折舊
即使補提折舊是跨年的,那么就將昔日的金額匯總:
借:往日年度盈虧(昔日往日金額)
創造用度(消費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管理用度(行政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出賣用度(出賣部分用固定資產的折舊)
在建筑工程程(用來工程的固定資產的折舊)
其余交易成本(籌備租出的固定資產的折舊)(昔日金額)
貸:累計折舊
往日年度盈虧安排是指企業對往日年度多計或少計的收入大概用度安排的科目,如許才不會感化到今年度成本總數。經過“往日年度盈虧安排”賬戶結賬和轉賬須要安排的盈虧數,上幼年計收益、多計用度的要調增成本時記付方、上幼年計用度、多計收益的要調整和減少成本時記收方。
固定資產折舊是什么?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企業在固定資產的運用壽命內,依照決定的本領對應計折舊額舉行體例攤派。應計折舊額是指該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估計凈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籌備的固定資產,還該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籌備累計金額。
固定資產之以是要計提折舊,因為在乎固定資產是用來消費產物的,也有成本,它的價格,也即是它的成本,須要計入產物的成本中核算。
按照會計準則規則,固定資產已到達預訂可運用狀況但尚未處置完畢決算的,應依照估量價格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處置完畢決算后,再按本質成本對從來的暫估價格舉行安排,但無需對向來已計提的折舊額舉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