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海南正式實行離島免稅購物新政。離島乘客年年各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不限次;夸大免稅商種類類,新增酒類、大哥大、枯燥電腦等7類耗費者喜愛商品;除化裝品、大哥大和酒類除外,其余免稅品類不限購物件數之類。
財務部 嘉峪關總署 稅務總局
對于海南離島乘客免稅購物策略的公布
財務部 嘉峪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布2020年第33號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在交易港樹立總體計劃》,經國務院承諾,現將海南離島乘客免稅購物策略(以次稱離島免稅策略)公布如次:
一、離島免稅策略是指對乘鐵鳥、列車、汽船離島(不囊括離境)乘客舉行限值、限量、限種類免入口稅購物,在實行離島免稅策略的免稅店鋪(以次稱離島免稅店)內或經接受的網上出賣窗口付款,在飛機場、列車站、口岸船埠指定地區提貨離島的稅收優惠策略。離島免稅策略免稅稅種為關稅、入口步驟增值稅和耗費稅。
二、本公布所稱乘客,是指年滿16周歲,已購置離島糧票、列車票、船票,并持靈驗身份證件(海內乘客持住戶身份證、港澳臺乘客持游覽證件、海外乘客持牌照),擺脫海南本島但不離境的國表里乘客,囊括海南省住戶。
三、離島乘客年年各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群眾幣,不限度數。免稅商種類類及歷次購置數目控制,依照本公布附屬類小部件實行。勝過免稅限額、限量的局部,遵章征收進境貨色入口稅。
乘客購物后乘鐵鳥、列車、汽船離島記為1次免稅購物。
四、本公布所稱離島免稅店,是指具備實行離島免稅策略資歷并舉行特準籌備的免稅店鋪,暫時囊括:海口美蘭飛機場免稅店、海口大明廣場免稅店、瓊海博鰲免稅店、三亞榴蓮果灣免稅店。
具備免稅品經銷資歷的籌備主體可按規則介入海南離島免稅籌備。
五、離島乘客在國度規則的額度和數目范疇內,在離島免稅店內或經接受的網上出賣窗口購置免稅商品,免稅店按照乘客離島功夫輸送貨色,乘客憑購物憑證在飛機場、列車站、口岸船埠指定地區提貨,并一次性身上帶領離島。
六、仍舊購置的離島免稅商品屬于耗費者部分運用的最后商品,不得加入海內商場再次出賣。
七、對違犯本公布規則倒騰、代購、私運免稅商品的部分,照章依規歸入斷定記載,三年內不得購置離島免稅商品;對于形成私運動作大概違犯嘉峪關禁錮規則動作的,由嘉峪關按照相關規則給予處置,形成不法的,照章探求刑事負擔。
對扶助違犯離島免稅策略、打攪商場程序的游覽社、輸送企業等,賦予行業性歸納整理。
離島免稅店違犯關系規則出賣免稅品,由嘉峪關按照相關法令、行政規則賦予處置、處置。
八、離島免稅策略禁錮方法由嘉峪關總署另行頒布。
離島免稅店出賣的免稅商品實用的增值稅、耗費稅免稅策略,關系管理方法由稅務總局商財務部另行擬訂。
九、本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實行。財務部公布2011年第14號、2012年第73號、2015年第8號、2016年第15號、2017年第7號,及財務部、嘉峪關總署、稅務總局2018年公布第158號、2018年第175號同聲廢除。
特此公布。
附屬類小部件:離島免稅商品種類及各人歷次購置數目范疇
財務部 嘉峪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