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籌備進程中,發生不足時除去不妨經過稅后成本填補,也能經過結余公積填補。用結余公積填補不足時,怎樣做會計分錄?
用結余公積填補不足怎樣寫會計分錄?
1、企業用結余公積填補不足時:
借:結余公積
貸:成本調配——結余公積補虧
2、年終結賬和轉賬結余公積補虧時:
借:成本調配——結余公積補虧
貸:成本調配——未調配成本
結余公積怎樣領會?
結余公積是指百般積聚資本,指企業從稅后成本中索取產生的、存留于企業里面、具備一定用處的收益積聚。囊括法定結余公積、大肆結余公積、法定公共利益金。
普遍結余公積分為兩種:
一是法定結余公積。掛牌公司的法定結余公積依照稅后成本的10%索取,法定結余公積聚計額已達備案本錢的50%時不妨不復索取。
二是大肆結余公積。大肆結余公積主假如掛牌公司依照股東常會的決定索取。法定結余公積和大肆結余公積的辨別就在乎其各自計提的按照各別。前者以國度的法令或行政規定為按照索取,后者則由公司自行確定索取。
填補不足的辦法
1、企業發生不足,不妨用次年度的稅前成本填補,次年度成本不及填補的,不妨在5年內連接填補。
2、企業發生的不足,5年內的稅前成本不及填補時,用稅后成本填補。
3、企業發生的不足,不妨用結余公共積累填補。
以稅前成本或稅后成本填補不足,均不須要舉行特意的賬務處置,只有將企業實行的稅后成本自今年成本科目結賬和轉賬到成本調配——未調配成本科目的付方,其付方發生額與成本調配——未調配成本科目的收方余額天然抵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