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所得稅的計劃公式
當期所得稅即為當期應交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稅前會計成本+納稅安排減少額-納稅安排縮小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納稅安排減少額
稅規則定承諾扣除名目中,企業已計入當期用度但勝過稅規則定扣除規范的金額:
員工利益費、農會經費、員工培養經費的扣除限額:報酬的14%、2%、8%。
交易款待費:依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勝過昔日出賣(交易)收入的5‰。
告白費和交易傳播費:出賣(交易)收入的15%以內據實扣除。
企業已計入當期丟失但稅規則定不承諾扣除項手段金額
稅收滯納金、罰款、罰款;
計提的百般資產的減值籌備。
納稅安排縮小額
按稅規則定承諾填補的不足和準予免稅的名目,如內債本錢收入、前五年內的未填補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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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應交所得稅公式
當期所得稅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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