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自用);其他業務費用(租賃時);生產成本(專門用于生產產品)。
貸款: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沒有物理實體,所以它們被表達為一些合法的權利或技術。但無形資產在會計上通常是狹義的理解,即專利權、商標權稱為無形資產。
1.直線法又稱平均壽命法,是將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平均分配到各個會計期間的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無形資產年攤銷額=取得無形資產總額/使用壽命。
2.產出法是指根據無形資產在整個使用期間所提供的產出來計算攤銷額的一種方法。它建立在單位產出所消耗的無形資產價值相等的前提下。計算公式如下:單位產量攤銷額=不確定資產每期攤銷額=單位產量攤銷額本期實際產量。
3.加速攤銷法是相對于每年攤銷額相等的恒速直線攤銷法而言的。是無形資產前期攤銷多,后期攤銷少,攤銷額逐年遞減的一種攤銷方法。采用加速攤銷法,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加速無形資產成本的補償。加速攤銷法包括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攤銷,英文,是指將其他可長期使用的經營性資產的購置成本每年按其使用壽命進行分攤的會計處理,類似于固定資產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