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購進餐具的會計分錄怎么寫呢?許多會計人員不熟悉餐飲業購進餐具的會計分錄如何寫,你是否用同樣的感覺呢?下面小編分別介紹了營改增前和營改增后餐飲業購進餐具的會計分錄內容,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
主營業務收入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稅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如果月底已經按營業收入的百分之5.55(全額稅,國地稅全包括,而且是市級不是縣級企業)預提的話
(1)預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某某(分明細單記)
貸:應交稅費
(2)付款繳稅時:
借: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3)反之,沒有預提就直接記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4)購入時:
借:低值易耗品1000
貸:現金1000
(5)領用時攤銷一半
借:營業費用500
貸: 低值易耗品500
(6)報廢時攤銷另一半
借:營業費用500
貸: 低值易耗品500
以上是小編總結的關于餐飲業購進餐具的會計分錄怎么寫的內容,上述內容講解了營改增前和營改增后的會計分錄。上述文章講解的內容你懂了嗎?如果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詢上方會計老師,老師會詳細解答你的問題,關注會計教練可免費領取海量會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