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1
轉售水電政策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納稅人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納稅人可以按3向服務接受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NO.02
簡易記賬處理
1、向自來水公司支付水電費
借:主營業務成本-水費成本/電費成本
貸:銀行存款或預付賬款
2、計算可以抵減的增值稅稅額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發票金額/(1+3)*3】
貸:主營業務成本-水費成本【發票金額/(1+3)*3】
3、向業主收水費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水費收入
貸: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4、繳稅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
需要提醒的是,應繳納的增值稅額為:(向業主收取的自來水水費,扣除物業公司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3,即為上述分錄3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的貸方數減去分錄2中應交稅費-簡易計稅借方數的差額。
NO.03
案例實操
甲公司取得自來水公司按3征收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10300元。其中,自用水費含稅價格6180元,承租方使用水費含稅價格4120元。取得電力公司按3稅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30900元。其中,自用電費含稅價格20600元,收取承租方使用電費含稅價格11330元,開具3增值稅專票。
假定,甲乙公司都為一般納稅人,甲公司是租賃方(可以是物業,也可以是業主),乙為承租方。乙的水電費由甲方轉售。甲公司轉售水電分錄?
1、分析:
水電自用部分,按進項稅分錄,而轉售部分,采用簡易計稅差額征收,不能計入進項稅,需要做轉出處理。
2、分錄
水費分錄
① 、向自來水公司繳費,并獲取發票
借:管理費用等成本費用科目6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00
其他業務成本4120
貸:銀行存款103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20(轉出轉售部分)
②、向乙公司收取水費,并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銀行存款4120
貸:其他業務收入4000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120
③ 按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差額,進行相應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120
貸:其他業務成本120(由于轉售水費,沒有差額所以全部轉出即可)
PS:轉出額=取得乙公司水費的成本×3
電費分錄
④ 繳納電費時和水費分錄 “①”分錄一樣
借:管理費用等成本費用科目20000
其他業務成本103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900
貸:銀行存款30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300
⑤ 向乙公司收取電費,并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銀行存款1133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1000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330
⑥ 扣除成本差額征收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300
貸:其他業務成本 300
⑦ 上繳稅款
借:應交稅費 — 簡易計稅 30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