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和實際操作層面來講,企業制定的薪酬制度最終落實于工資的支付環節,因此有必要首先對工資支付的'流程予以梳理。
(1).確定工資支付的項目及工資總額
根據企業的薪酬制度或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確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總額及工資包含的項目;
(2).按照周期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考勤記錄,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時間及勞動者的休假期間及其他非提供正常勞動的期間;
(3).根據薪酬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及勞動者在一個勞動周期內的考勤記錄按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并在支付時向勞動者提供本人的工資清單。
在支付工資的過程中,企業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第二,企業應將工資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也可以由勞動者授權的親屬代為領取,但應當有委托證明。第三,企業應及時支付工資。企業必須在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并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資。如果工資按年結算,則應按月預付,到期結算。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企業應按照約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期支付工資。工資如果按月支付,必須確定支付日期。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對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的勞動者,企業應當每月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工資,年終或考核期滿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