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眠賬戶壞賬的會計分錄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銀監[1997]288號)規定,個事業單位的往來賬款要在年底前盡可能清理完畢。按有關規定應轉為各種收入或支出的往來款項,應及時轉入相關賬戶,并入本年決算。《山東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 '處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壞賬和非正常損失時,必須經中介機構和主管部門審核,報財政部門審批。'
據此,事業單位壞賬經審批核銷后,可轉為支出。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業務支出(營業費用)
貸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如何填制憑證收回已核銷的壞賬?
回答:1。收回已核銷壞賬的會計分錄如下。
核銷壞賬:
借:壞賬準備
貸款:應收賬款
壞賬收回:
借:應收賬款
貸款: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款:應收賬款
2.壞賬準備是指應收賬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的企業,這是一個備抵賬戶。企業采用備抵法計算壞賬損失。在備抵法下,企業應在每個期末估計壞賬損失,并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按期(至少在每年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折算為當期費用。當壞賬實際發生時,
休眠賬戶會計分錄中的壞賬。看到這里的朋友應該對上面文章介紹的內容有了初步的了解。更多精彩學習資源,不妨訂閱大廳相關課程,進一步學習。我們有專業的老師來回答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