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銀行或機構發放次級貸款時:
借:貸款——轉貸款(或轉貸款科目)
貸款:存放在中央銀行。
貸款——利息調整(借方或貸方)
應計利息時:
借:應收利息
貸款:利息收入
貸款——利息調整(借方或貸方)
2.當銀行或機構收回再貸款時:
借:把錢存入中央銀行。
貸款——利息調整(借方或貸方)
貸款:應收利息
貸款——轉貸款(或轉貸款科目)
利息收益
銀行或機構核算放款時,應通過“放款”科目處理或單獨設置“放款”科目。其中,“貸款”科目主要核算銀行或機構按規定發放的各類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和信用貸款。
以上是對轉貸款會計處理的回答。更多信息可以登錄廣東考試網。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隨時向涂畫教育集團提問。點擊咨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的不斷調整和變化,涂畫問答提供的信息。一個平臺(http://gd.huatu.com/ask/)是以非商業教育科研為目的,不代表贊同其觀點或確認其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官方信息為準。關注廣東涂畫教育gdhtgwy,實時解答政策問題,不要錯過考試信息。
涂畫問答收集的問題和答案;互聯網上的平臺僅供學習和交流,不構成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涉及作品、版權等問題,請聯系我們,我們將盡快處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