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按凈利潤的10%計提盈余公積金,相關股票投資業務如下。
219年11月6日,甲公司買入乙公司發行的100萬股,交易價格為每股人民幣元,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每股人民幣元,交易費用為人民幣6萬元,占乙公司有表決權資本的1%.
219年11月10日,收到上述現金分紅;
219年12月31日,每股股價28元;
220年4月3日,B公司公告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4月30日,A公司收到現金紅利。
220年12月31日,每股股價26元,假設判斷為暫時下跌。
221年2月6日,甲公司以每股30元的價格賣出乙公司全部股份,并支付交易費用8萬元。A公司將該股票分為兩種假設情況:(1)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2)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
根據以上信息,分兩種情況編制交易性資產和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相關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