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驗收和入庫的會計分錄:
1.貨款已付,發票賬單已到,材料已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如果款項尚未支付,發票賬單已經到達,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
3.如果貨款還沒付,發票賬單還沒到,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估計條目: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
下月初,用紅字準備會計分錄,寫回來;
借: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
貸款:原材料
4.貨款已付,發票賬單已到,材料未驗收入庫:
借:在途物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材料接收、驗收并入庫:
借:原材料
借出:在途材料
原料
原材料是指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各種原材料、主材和外購半成品、輔助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發和結存可以用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來計算。
原材料是指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材料和主材、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協件)、修理用備件(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原材料的主要會計處理
(1)企業購入并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材料”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自制并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托單位加工并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三)用于生產經營的材料,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銷售材料成本結轉,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外包單位加工的材料,借記“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的日常核算,對于發出材料應結轉材料成本的差異,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可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發票未到,原材料已經收到,也要入賬。點擊下方幫助您了解更多信息。
如何寫產品驗收入庫的會計分錄
購買原材料和支付運費的會計分錄
原材料入庫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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