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填寫會計科目、明細賬,編制會計分錄
填寫會計科目時,應填寫會計科目的全稱,不得使用簡稱。為了方便登記日期和明細賬目,還應該填寫小標題甚至明細。憑證編制的會計分錄一般應為一貸一或多貸一,避免多借多貸。但對于一些特殊的會計分錄,如收回聯營投資,當上下文只能用多借多貸來解釋時,應按照多借多貸來填制一張憑證,不能拆分成幾個簡單的會計分錄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然而,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在會計實務中并不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