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編制企業慈善捐贈的會計分錄?
回答:相關詞條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款:銀行存款
注:(1)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提供的捐贈,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納稅人用于公益、救濟的捐贈,允許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稅前扣除;
(三)納稅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對老年活動場所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含新建)的捐贈。納稅人對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的公益性、救濟性捐贈,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接受捐贈時,受贈人應如何做賬?
回答:接受捐贈的計入營業外收入;
條目如下: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接受者:指的是最終被捐贈幫助的人。
受贈人可以是直接接受捐贈的個人,也可以是慈善組織利用捐贈開展活動時給予幫助的人。捐贈可以影響和改變接受者的生活。
所以我們知道如何編制企業慈善捐贈的會計分錄,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更多相關信息在這里。本文到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