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公積金計提時,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等科目,
貸款:應付職工-公積金。
繳納公積金時,會計處理為,
借:應付職工-公積金、
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
貸款:銀行存款。
工資的發放從個人負擔中扣除,會計處理為,
借:應付款-工資,
貸款: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
擴展問題1:
代扣代繳社保和公積金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1.工資計提:費用(管理/銷售等。)貸款:應付職工工資33,354;2.社保公積金(企業部分)貸款計提:費用(管理/銷售等。)貸款:社保應付員工工資33,354;公積金應付職工工資33,354;3.次月發工資時借款:應付職工工資33,354;貸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部分)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存貨現金/銀行存款或現金4。上交都保公積金借款:應付職工工資——社保(企業部分)應付職工工資——公積金(企業部分)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其他應收款3354公積金(個人部分)借款:銀行存款或現金5。交出來。
擴展問題2:
如何對職工代扣公積金進行會計分錄?
你好,借款管理費-部分公司社保貸款應付員工工資-部分公司社保支付借款應付員工工資-部分公司社保其他應收賬款-部分個人社保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