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7月13日,《杭州市蕭山區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續期辦法(試行)》(小法正〔2015〕60號)在我區發放,有效期三年。2019年3月28日,我區發布實施《杭州市蕭山區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續期辦法(修訂)》(小法正〔2019〕17號),有效期三年,現已到期。為進一步規范工業用地續期管理,更好地促進工業項目提質增效,有必要修訂完善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續期辦法。
二、起草說明
2022年3月28日,小法正[2019]17號工業用地續期辦法到期,規劃資源蕭山分局暫停辦理工業用地續期業務。2021年3月起,區政府召開會議,討論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如何管理。結合近年來我區工業用地更新的實際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我區“騰籠換鳥”的相關政策意見,納入更新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對于續保方式,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并與顧問進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已征求區級相關部門和鎮街平臺意見,并進行修改。相關初稿已由司法局政策處核對修改,并在網上征求公眾意見。8月17日,王吉專門召開會議研究續保辦法。9月9日,王吉聽取了騰籠換鳥政策和工業用地更新意見。程市長、王市長多次召開推進會,充分聽取相關部門意見,深入研究討論。同步區政府行政規劃文件的制作和分發流程。
第三,制定重大政策舉措
《辦法》有7條具體的辦法和規定,主要涉及適用范圍、不予續期的情形、辦理程序、續期期限的確定、轉讓費的收取標準、不予續期的處理以及其他事項。
不續約。明確到期前未提出工業用地使用權續期申請的;已納入征地拆遷范圍或影響近期計劃實施的;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所有權有爭議;實際用途與原批準的工業用途不一致,未經批準臨時改變用途的。
同時,規定不再續租的,已納入搬遷計劃的土地暫不續租,或同一不動產權證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中的部分土地已到期或同一企業多個不動產權證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中的部分土地已到期。
辦理手續。本著多部門聯合檢查的原則,進一步提高土地監管效率。明確各部門的復習重點和重點。
更新周期被確定。原則上續期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與首次轉讓期限和多次續期累計期限不超過50年。年限的確定綜合考慮產業導向、畝產效益、土地空間規劃等因素。
轉讓費收取標準。我區工業用地續期費按小[2015]60號續期法確定,以基準地價*土地增值收益率*修正系數為基準。由于基準地價沒有調整,我區續期費標準從開始到現在都沒有調整。土地使用權續期的出讓金標準,根據基準地價結合畝產效益評估結果,乘以續期期限對應的修正系數確定。充分體現了畝產效益評價結果在確定更新轉讓費中起決定性作用,表明了我們“騰籠換鳥”、工業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的決心。
第四,標準
按基準地價結合畝產效益乘以評估結果支付出讓金
動詞(verb的縮寫)適用對象/范圍/實施時間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出讓年限低于法定最高年限50年的即將到期的工業用地,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自2022年11月26日起施行。如遇法律、法規或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按其規定執行。
不及物動詞新舊政策之間的差異
不要為了不續約的條件和轉會費標準而異。
七。解釋機關
解釋機關: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蕭山分局
解讀人:沈百超,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蕭山分局局長
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