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廳采購低值易耗品并取得相應發票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一次性領用低值易耗品:
借方:管理費用(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采購低值易耗品并取得相應發票,然后一次性收到低值易耗品的餐廳,應通過“周轉材料”和“管理費用”相關二級科目核算。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或者使用壽命不足一年,在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的情況下可以多次使用的勞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