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疑慮和問題
過年的時候我們公司買了50張超市購物卡,總金額25000元。取得的普通發票名稱為“預付卡銷售及充值”,發票稅率一欄為“不含稅”。這批購物卡是今年用來發放員工福利的。怎么做賬?你交稅嗎?
第二,如何核算收益?
1.公司購卡時的會計分錄。
借方:預付賬戶——預付卡25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25000元。
2、公司卡作為福利費支付給本單位員工,屬于員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25000元。
貸:預付賬戶——預付卡25000元。
3.月末福利基金的分配
借:管理費-職工福利費25000元。
借款:應付工資-福利費25000元。
3.有必要交個稅嗎?
禮品卡提供的是員工福利,可以具體量化到個人,可以分成,所以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2年4月11日,所得稅部門在網站上對所得稅相關政策進行了回復,稱集體享有的不可分割、非現金的利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018年第三季度稅收政策解讀也明確,受聘單位給予個人的福利,無論是現金還是實物,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集體享有的非現金收益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些收益是不可分割的,沒有量化到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