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由于自身無法滿足生產或其他原因,可以采用外包的形式進行生產。企業的外購可通過委托加工材料等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委托加工的會計分錄
(1)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材料,應按實際成本入賬: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
庫存商品
材料成本差異(或借方)
(2)支付加工費和應付運雜費的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三)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材料回收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當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4)回收后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允許按規定扣除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5)收到已加工驗收入庫的材料和剩余材料時,按實際成本進行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庫存商品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或借方)
什么是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其他單位加工的新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企業委托其他單位加工材料的成本,包括支付的加工費用和應負擔的運雜費、加工過程中實際耗用的材料成本和支付的稅金。
在日常經營中,從事建筑施工的企業會定期采購一些建筑材料,如鋼筋、砂石、水泥等。而鋼管在這些建筑材料中占了比較大的比重。企業采購鋼管,如何進行相關會計分錄?
購買鋼管的會計分錄
購入鋼管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鋼管
貸:銀行存款
鋼管租賃的會計處理
借:庫存鋼管——。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各種原材料、主材和外購半成品、輔助材料。具體包括原材料及主料、輔料、外購半成品(外協件)、修理用備件(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發和結存可以用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來計算。
庫存的商品有哪些?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驗收入庫,符合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按合同規定的條件發給訂貨單位,或可作為商品銷售的產品,以及已采購或委托加工,驗收入庫待售的各類商品。
企業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及其余額。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和其他存貨的接收方應根據其成本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