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價格下跌的會計分錄如下:
1.持股比例不高于5時,一般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
借方: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持股超過5但滿足控制條件時,一般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款:可供出售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符合控制條件的納入合并報表體系,股價變動不做賬務處理。
補充:交易資產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交易資產的會計處理如下:
初始采購:
借:交易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應收股利(已宣布但尚未分配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期但尚未收到的債券利息),
投資收益(交易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含可抵扣交易費用的增值稅),
貸款:其他貨幣資金等。(支付的總價格),
當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時,進行后續計量:
借:交易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款: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當公允價值低于賬面價值時:
借方: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宣布分配現金股利或提取到期利息時,
借: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收到現金股息或利息后: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
貸: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交易資產的出售,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實際收到的凈售價),
貸:交易資產-成本,
交易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或借記),
投資收益(差額轉回,損失借記,收益貸記),
應付稅款-轉讓貨物的應付增值稅。
購入的股票可作為交易資產處理,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初始采購:
借方:交易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應收股利(已宣布但尚未分配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期但尚未收到的債券利息),
投資收益(交易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含可抵扣交易費用的增值稅),
貸款:其他貨幣資金等。(支付的總價格),
當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時,進行后續計量:
借:交易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款: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當公允價值低于賬面價值時:
借方: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宣布分配現金股利或提取到期利息時,
借: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收到現金股息或利息后: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
貸: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交易資產的出售,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實際收到的凈售價),
貸:交易資產-成本,
交易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或借記),
投資收益(差額轉回,損失借記,收益貸記),
應付稅款-轉讓貨物的應付增值稅。
補充:溢價發行股票手續費怎么處理?
主要應該把企業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分為兩種情況:
股票溢價發行的,應當從溢價中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無溢價發行股票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抵扣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應沖減不足抵扣的部分。
收到銀行匯票的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如果收到的是收回欠款的銀行承兌匯票,對應的會計分錄是:
借方: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收到銀行承兌匯票當日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應收票據,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當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時,
借方:銀行存款(實際收到),
財務費用(貼現利息)、
貸:應收票據(票面金額),
4.當銀行承兌匯票在到期時被直接承兌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補充:商業承兌匯票可以貼現給企業嗎?
商業承兌匯票只能從銀行貼現。公司可以基于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將商業承兌匯票轉回公司,但貼現給公司是違法的,未來存在一系列稅收、稅務、違約風險,容易引發糾紛。建議企業謹慎操作。
政策基礎:
《支付結算辦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條:法人和其他組織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必須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者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匯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支付結算辦法的通知》(銀發[1997]393號)第八十二條商業匯票的承兌銀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二)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三)內部管理完善,經其法人授權的銀行審批。
第九十三條合格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貼現銀行可以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轉貼給其他銀行,或者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貼現、轉貼現、再貼現時,應進行轉回,并提供貼現申請人與其直接前任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運輸單據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