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職工福利費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向職工提供的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補助、撫恤費、職工安置費、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費。
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職工福利費有一個扣除限額標準,應在工資總額的14以內據實扣除。如果超出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次年以后也不允許扣除,就要做增稅。除了員工福利費,還有其他費用。比如工會經費按照工資總額的2扣除,超出部分不允許以后年度稅前扣除,所以需要加稅。職工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的8扣除,超過部分可結轉下一年度進一步扣除。
職工福利費屬于職工薪酬中的短期工資,會計處理如下:
(1)第一條規定,根據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
借:生產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銷售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
(2)發行后: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基金。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