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為三部分,如下:
1.發工資的時候
借:應付帳款-應付帳款(應付帳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社會保險(代扣代繳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現金或銀行存款(已付工資)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2.繳納社保時,借: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社會保險(代扣代繳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付職工-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3.最終結算時,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等。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住房公積金
擴展信息:
會計分錄也叫“會計公式”。“入口”的簡稱。根據復式記賬原則的要求,它列出了每一筆經濟交易雙方相應的賬戶和金額的記錄。在登記賬戶之前,通過會計憑證進行會計分錄,可以清晰地反映經濟業務的分類,有利于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性,便于事后檢查。每個會計分錄主要包括會計符號、相關賬戶的名稱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簡單條目也稱為“單個條目”。指一個賬戶的借方與另一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條目也稱為“多重條目”。指一個賬戶的借方對應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一個賬戶的貸方對應幾個賬戶的借方的會計分錄。為了保證賬目的正確、清晰對應,便于理解經濟業務,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一貸多貸或一貸多貸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借多貸。
參考:百度百科-會計詞條
一、應計工資(應付工資)
借方:成本費用科目(根據薪資受益人確定)
貸款:應付款-工資
第二,為員工扣繳基本社會保障
借:應付款-工資
貸款:應付款-社會保障
員工休假扣除
應付工資直接從事假和病假中扣除,事假和病假不在賬上反映。或者你要反映的話,可以把事假和病假作為營業外收入,也就是: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其他應收款-營業外收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每月工資計提后,根據生產工人、車間經理、辦公室人員的應付工資總額入賬:
借:生產成本-工資
借方:制造成本-工資
借方:間接費用-工資
借方:銷售費用-工資
貸款:應付工資
擴展數據
借方法:一種復式記賬法,以借、貸為標志,將每一筆經濟業務記錄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金額相同的相關賬戶中。借貸法是復式記賬法的一種,通常也叫復式記賬法。
它是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理論為基礎的復式記賬法,以借貸為符號,以借為規則,借貸必須對等。借貸法以“借”和“貸”這兩個字作為符號,不是純粹抽象的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符號。
借貸作為符號,具有增加和減少的雙重含義。借項和貸項什么時候增加,什么時候減少,必須結合賬戶的具體性質才能準確解釋。
資產類別。費用類指借款增加和貸款減少,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收益類指借款減少和貸款增加。根據會計等式,可以知道資產費用=負債的所有者權益收入。借方和貸方這兩個符號,對會計等式兩邊的會計要素的增加或減少有相反的含義。
參考百度百科-應付員工工資
1.工資計提時(含公司繳納的社保):
借:生產成本(工人工資)
借:制造費用(車間經理和輔助人員的工資)
借:管理費用(管理人員工資)
借方:銷售費用(銷售人員工資)
貸款:應付工資-工資(應付工資)
貸款: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公司支付的部分)
貸款:其他應付款-住房賬戶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個稅)
貸:其他應收款(其他扣款)
3.繳納五險一金一稅時: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企業應收款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他應收款核算除買入返售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求償權、應收分保賬款、再保險合同中的其他應收款準備、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各種應收款和暫付款。其他應收款通常包括暫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讓我們在學習前做個小測驗。點擊測試我是否適合學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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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罰款或補貼,可以從工資中扣除款項作為會計分錄;
1、用人單位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應當扣除的金額;
2.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3.工資罰款
借:現金
貸款:營業外收入
1.你說的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額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對賠償金支付方式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提醒:這種情況一定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勞動合同中對工作和崗位責任的約定。只有明確員工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工作和崗位責任,才能確定員工是否有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第二,員工違反勞動合同責任的確定。在勞動合同中,應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職責、薪酬、過錯程度等因素確定責任的大小,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從工資中扣錢可以根據罰款或補貼作為會計分錄;
一是用人單位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應當扣除的金額;
二、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