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成本的會計分錄
企業在履行合同時可能會發生各種成本,這些成本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的范圍(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等)。),并按照相關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核算;不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范圍,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作為合同履行成本確認為資產:
合同履約成本和建造合同的會計處理
1.成本與當前或預期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客戶承擔的清理費用以及僅因本合同而發生的其他費用等。
2.這一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履行(包括持續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3.成本有望收回。
(1)登記發生的合同費用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款:原材料/應付員工工資/機械操作等。
(2)與客戶的登記和結算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合同結算-價格結算
實際收取的價格: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3)期末根據業績進度確認收入和費用。
借方:合同結算-收入結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合同履約成本
(4)確認合同的預期損失
充滿
根據或有事項標準的規定,損失合同確認
預計負債=(預計總成本-總收入)(1-完工百分比)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估計負債
完成后轉售:
借方:預計負債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