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以轉回的資產減值損失是短期減值或減值準備。比如存貨跌價準備,壞賬準備。如果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會計人員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資產減值損失的沖銷分錄
根據新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意味著對流動資產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在未來可以轉回。
可轉回的資產減值損失主要包括存貨跌價準備、壞賬準備、可供出售資產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跌價準備、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未擔保余值跌價準備、毀損材料跌價準備、遞延所得稅資產跌價準備等。
資產減值損失轉回分錄:
借方:減值準備。
貸款: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減值準備分錄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款:長期股權投資準備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款: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款: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什么是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可以理解為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而導致的損失。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的范圍主要是除特別規定外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處理�?紤]到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商譽等資產減值后不太可能出現價值反彈,一般為永久性減值。
注:為避免確認資產重估和操縱利潤,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能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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