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的規定,“企業為發行權益類證券向相關證券承銷機構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交易費用和傭金,借記“資本公積-權益溢價”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也就是說,企業為發行權益類證券而向相關證券承銷機構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的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是一致的,即不應計入成本,而應在企業的“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中列支。
那么,什么是股權證券呢?
根據《證券法》相關法律規定,企業的證券分為權益類證券和債務類證券兩大類。
一、權益類證券持有這類證券,意味著你擁有該證券標的物的財產所有權。比如你買了工行的股票,就意味著你持有工行全部財產的股份權益。再比如,你持有一只基金,就意味著你持有該基金全部資產的一部分。這里說的是分享權,即與其他股東或基金受益人分享(簡單地說不是分享)股份有限公司或基金的全部財產。
第二,債務證券持有這類證券,意味著你擁有對證券發行人的債權。發行人是你的債務人。比如你買了國債,就意味著你擁有了對國家的債權。如果你買了銀行出具的存單,也意味著你對銀行有債權。
由上可見,企業為發行股票等權益性證券而向相關證券承銷機構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發行的債券顯然不屬于“權益性證券”的范圍。企業向承銷機構支付的發債手續費及傭金的稅前扣除應遵循一般規定。
首先,企業發行債券支付傭金的會計處理。以發行債券方式進行投資的,與發行債券相關的傭金和手續費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核算。也就是說,這部分費用雖然與為投資而籌集的對價直接相關,但其核算應當遵循工具準則原則,相關費用應當計入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債券折價的,該部分費用應當增加折價金額;債券溢價發行的,這部分費用應當減去溢價金額。
例:債券折價:面值1000,發行價格950,假設發行費用為50,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900(=950-50)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100(=50 50)
貸款:應付債券-面值1000。
以上是債券發行費。如果是at discount的追加貼現的流程,沖抵溢價的原理是一樣的,只是溢價發行利息在出借人處調整。
其次,融資費用的稅前扣除。因為承銷公司的債券傭金標準一般不會超過5,所以沒必要考慮。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15號公告,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取得貸款、吸收存款人儲蓄等方式融資發生的合理費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當作為財務費用,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發行債券支付的傭金不計入損益或資產成本,由此產生的納稅差額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調整。
作者:趙輝中匯武漢辦事處石巖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