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綠化苗木費用如何管理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費用。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管理費用是納稅人的行政部門為管理組織經營活動提供各種支持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管理費包括綠化費。同時,《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的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應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園林工程公司種植苗圃如何設置會計科目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而持有或在未來作為農產品收獲的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生產農產品、提供服務或出租而持有的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是自生的,屬于活勞動資料,類似于企業的固定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是指以保護和環保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
我國《生物資產》準則規定,生物資產只有滿足下列條件才能得到確認:
F1)企業由于過去的交易或事件而擁有或控制該生物資產。
(2)與生物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或服務潛力很可能流入企業。
(3)生物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只有符合生物資產確認條件的苗木才能確認為公司的資產。
主要會計科目及其會計處理如下:
1.造林苗木的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
(1)外購造林綠化苗木,應按每株苗木計提成本金額,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XX苗木(苗木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科目;銷售種苗前發生的飼養費用等支出,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及相應明細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
(2)自播、培育的造林苗木,按銷售苗木和銷售前發生的必要費用借記、貸記。“銀行存款”和“應付職工工資”等科目。
消耗性生物資產——XX苗木(苗木費)”,貸記“營業外收入”;發生的必要費用,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XX苗(工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4)苗木培育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于消耗性生物資產的費用,按照應分攤的金額,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XX苗木(生產成本分攤)”科目,貸記本科目。
(5)銷售苗木時,借記“農產品”,貸記“消耗性生物資產”及相應明細科目,按賬面余額計提折舊。
(6)銷售苗木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余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農產品”及相應明細科目,已折舊的苗木也應同時結轉。
2、會計G森林
(1)將可直接歸屬于購入林木的買價、運費、保險費和其他稅費,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資產”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
(2)自播和培育的種子林,應以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所能收獲的種子量為標準。必要的支出,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成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當達到預定的生產經營目的時,轉化為成熟的生物資產。資產按照轉移時的賬面價值,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貸記“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生物資產
(4)母樹林達到預定產量后發生的管理維護費用、經營用途等后續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5)種子林轉讓時,按成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處置”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累計折舊根據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根據其賬面余額貸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固定資產清算”,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成熟生物資產凈收益”;母樹林價款轉讓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成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貸記“處置固定資產”。
(6)企業將轉入成熟生物資產的母樹林按月計提折舊,借記“生產成本”等科目,貸記“生產性累計折舊”。
3、公益林會計核算和會計核算。苗圃綠化林、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納入公益性生物資產核算。
(1)公益林封育成林時,根據其賬面余額,借記“公益性生物資產”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科目。
(2)公益林封山管護費,借記“管理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3)公益林林冠形成后轉為母樹林時,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貸記“公益性生物資產”科目,其賬面余額。
(4)公益林林冠形成后轉為商品林時,按其賬面余額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科目,貸記“公益性生物資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