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銷售業務
特殊銷售業務包括:1。視同銷售;二、買一送一銷售和打折銷售;第三,銷售退貨和折扣
1.視同銷售
給顧客的商品回扣被視為銷售。
1、第一種會計處理方法:
借方:銷售費用-回扣(貸方合計)
貸:庫存商品(成本價)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正常銷售價格稅率計算)
2、第二種會計處理方法:
借方:銷售費用-回扣(貸方合計)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正常銷售價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正常銷售價格稅率)
借:主營業務成本(成本價)
貸:庫存商品(成本價)
對于對外捐贈業務,年終結算和支付調整應分兩種方式進行調整。(1)一是計算視同銷售收入;(2)其他是捐贈支出。
二、買一送一銷售和打折銷售
《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875號)規定,企業以兩種方式組合銷售自有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按每種商品公允價值的比例分享銷售總額,確認銷售收入。
根據《關于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通知》(國稅函〔2010〕56號):
納稅人打折銷售貨物,在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中分別注明銷售額和折扣金額的,可以按照打折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未注明折扣金額,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金額的,折扣金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
一般來說,主要產品和贈品開具在同一張發票上,有兩種開票方式:
1.根據主要產品和贈品的公允價值比例分攤銷售總額,并根據分攤金額對主要產品和贈品開具發票;
2.按公允價值金額對主要產品和贈品開具發票,將贈品的公允價值列為折扣金額;
例:202年1月19日,武漢徐氏貿易有限公司以含稅單價1130元銷售平板電腦10臺,以含稅單價113元贈送聲卡10張。
方法一。總銷售額=101130=11300元。
平板電腦的公允價值比率=(101130)/(101130)(10113)=1
聲卡的公允價值比率=(10113)/(101130)(10113)=1
平板電腦分攤銷售額=1130010283元。細分價格9100元,含稅1183元。
聲卡分享的銷售金額=113001017元。細分價格900元,含稅117元。
開票:總金額、稅額、價格和稅。
平板電腦9100 1183 10283
聲卡900 117 1017
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應收賬款、預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平板電腦
主營業務收入-聲卡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例:202年1月19日,武漢徐氏貿易有限公司以含稅單價1130元售出平板電腦10臺,以含稅單價113元贈送聲卡10張。
方法二。
總銷售額=101130=11300元。
折扣金額=10113=1130元
計費情況:反映平板電腦和聲卡的價格,然后發放一次性優惠金額。折扣金額=聲卡的金額
開票:總金額、稅額、價格和稅。
平板電腦10000 1300 11300
聲卡1000 130 1130
一件優惠1000 -130 -1130
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應收賬款、預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平板電腦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第三,銷售退貨
銷售退貨、開票有誤、暫停應稅服務、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部分退貨、銷售折扣的,才能開具紅字發票。
目前普通發票、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開票時可以直接開具紅字發票,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
(1)、買方申請
當買方申請開具紅色專用發票時,根據藍色專用發票對應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扣情況,可以分為兩種方式:
已扣除時,只要選擇發票類型,就不需要填寫對應的藍色發票代碼和發票號。
如未扣除,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發票類型,并填寫相應的藍色發票代碼和編號。
(2)賣方申請開具紅色專用發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原因后選擇發票種類,并填寫相應的藍色發票代碼和號碼。
例:202年1月6日,武漢徐氏貿易有限公司開出上月銷售退貨紅票,貨款已通過支付寶返還給客戶。
我們收到紅字增值稅發票后,填制了憑證會計分錄:
借: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退庫時,根據入庫單和原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金額進行反結轉。比如原來的結轉是主營業務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
4.銷售折扣
商業企業因質量等原因給予客戶銷售折扣的,應先開具紅字發票沖減原銷售收入,再按折扣金額重新開具發票確認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