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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田甜漁港老板陳光榮因銷售假酒被提起公訴。2014-07-09薛-成都商報查看次數:0據了解,餐飲企業(yè)被指銷售假酒的案例極為罕見,在成都還沒有公開過什么是單位犯罪。如果老板涉嫌犯罪,為什么企業(yè)會受到牽連?當企業(yè)涉嫌構成單位犯罪時,負責人會被拖下水嗎?老板第一次面試。田甜漁港為成都人所熟知,但老板很少面對媒體。他回憶起餐廳是如何從一個大排檔變成一個多分店的餐廳,以及這幾年生意的下滑。陳光榮的員工也帶著田甜漁港多次捐款的證明來到現(xiàn)場,希望提交給法院求助。昨天上午10點半左右,備受關注的田甜漁港因銷售假酒被指控犯罪一案在高新法院開庭審理。在員工和朋友的陪同下,田甜漁港的前老板陳光榮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刑事法庭的審判。因為田甜漁港是單位犯罪,作為田甜漁港的實際控制人,陳光榮也因同樣的罪名受審。由于本案是四川罕見的餐飲企業(yè)因銷售假酒而被指控單位犯罪的刑事案件,法院審理的焦點緊緊圍繞田甜漁港為何構成單位犯罪展開。除了法庭上的辯論。昨天的法庭上,來自陳光榮的員工也來到了現(xiàn)場,帶著漁港每天多次捐款的證明,希望提交給法院有所作為。在接受成都商報(微博)記者專訪時,陳光榮再次介紹了企業(yè)捐贈的物資:汶川(微博)地震后,田甜漁港以企業(yè)名義捐贈20多萬元,蘆山地震后,田甜漁港再次以企業(yè)名義捐贈價值11萬元的物資。此外,陳光榮本人也捐款建學校,捐助貧困兒童。我拿出這些材料,是為了證明我和我的公司是誠信的,是熱心公益的,而不是只知道唯利是圖,違法亂紀。陳光榮說。為什么在一起單位犯罪案件中,單位和老板都被起訴?單位犯罪的法理學1。本罪的主體是企業(yè),也是主管單位。本罪的主體是指: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以及這些單位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公訴機關:杜超高新區(qū)檢察院(微博)在庭審中指控(下同)田甜漁港及其實際控制人陳光榮明知供應商陳靜提供的白酒為假酒,仍繼續(xù)銷售,涉嫌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公訴機關指出,田甜漁港實際控制人犯銷售假酒罪,其非法獲利100余萬元進入公司賬戶,歸公司所有。據此,認定田甜漁港構成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條的規(guī)定,單位犯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實行雙罰制,不僅對單位判處罰金,還涉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本案中,田甜漁港實際控制人陳光榮既是本案的負責人,又是本案的直接責任人,故依法對其提起公訴。被告:沒有異議。控辯雙方對陳光榮與田甜漁港的關系及違法所得歸公司所有的事實均無異議。被告人陳光榮答辯稱不知道有單位犯罪。本案中,他一直不知道自己賣的是假酒,希望法院依法公正判決。單位犯罪的法理2必須是危害社會的行為。本案是否涉及田甜漁港是否知道制假售假?單位犯罪如何計算:是指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行為。
田甜漁港實際控制人陳光榮要求陳靜在不收貨的情況下直接將茅臺酒送到田甜漁港大堂付款,待茅臺酒售出后再安排倉庫工作人員填寫收貨記錄清單。據此,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田甜漁港和陳光榮明知從陳靜購買的飲料是假的。被告:我不知道被告聲稱供應商陳靜從未暗示這些茅臺酒是假酒。作為非專業(yè)人士,兩被告無法鑒定這些酒是假酒。從商人的常識來看,被告不可能在大堂擺放上百件假酒進行促銷。同時,被告對供應商長期供酒給予信任,從未懷疑也不知道是假酒。陳光榮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如果知道是假酒,不可能以750元到950元的價格買一瓶,但是要求對方簽一份真酒保證書,確實太草率了。爭議二:為什么要通過個人賬戶轉賬?公訴人:為逃避責任,2013年2月至6月,被告人田甜漁港通過實際控制人陳光榮的個人賬戶進行轉賬,以逃避責任。這樣就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犯罪故意。被告:個人賬戶預付款2012年以來,田甜漁港公司經營受大環(huán)境影響,公司流動資金減少。然而,陳靜提供的這些飲料數量和金額都很大,公司的流動資金無法周轉。因此,陳光榮的個人賬戶墊付了飲料的金額,但不能推斷被告知道這些飲料是假的。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陳光榮表示,他的個人銀行卡經常放在公司的財務里,以墊付資金給公司。爭議三:為什么促銷價明顯低于市場價?公訴人:2013年促銷期間,被告人田甜漁港、陳光榮以第一瓶1180元、第二瓶388元,即每件10800元的現(xiàn)金券,促銷堆積在田甜漁港大堂的茅臺酒。這些促銷價明顯低于市場價。作為一個長期做生意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明顯低于市場價的飲料質量是沒有問題的。被告:差價不大。2013年1月至7月,兩被告以950元/瓶、800元/瓶、750元/瓶三個價格從陳靜購買茅臺酒,對應的茅臺酒市場價格分別為1250元/瓶、1100元/瓶、1180元/瓶。差價沒有超過400元,所以沒有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購買。2013年7月3日,高新區(qū)工商局在田甜漁港查獲茅臺酒1120瓶、五糧液24瓶、國窖1573 7瓶。經廠家鑒定,這些酒均為假酒,涉案金額100多萬元,銷售金額30多萬元。2013年9月24日,供應商陳靜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被逮捕;檢察機關認為,現(xiàn)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田甜漁港實際控制人陳某某犯罪。2004年4月23日,成都中院公開宣判,判決田甜漁港賠償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宜賓(微博)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瀘州(微博)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分別為50萬元、10萬元、8萬元,并在報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6月25日,高新檢察院通報,田甜漁港被控銷售假酒罪,田甜漁港實際控制人陳光榮也被控相同罪名。成都商報(微博)獨家采訪了陳光榮。最近他幾乎都是在廚房里點菜,掃地,洗碗。在法庭受審的陳光榮很少說話,一直用生澀的普通話回答法庭上的問題。庭審結束后,此前一直不愿接受采訪的田甜漁港實際控制人、老板陳光榮(公司唯一股東)接受了成都商報(微博)記者的獨家專訪。面向r
1996年8月,他個人出資在南站外的一間簡易平房里開了一家海鮮大排檔,取名田甜海鮮,成為當時成都最火的海鮮大排檔之一。當時一年交的稅是100多萬。陳光榮回憶,1997年后,田甜海鮮排檔升級,更名為容暉田甜漁港有限公司.田甜漁港的法定代表人注冊為公司的普通員工。十多年來生意一直很好。后來我以成都為總經理,把每天的漁港分到了重慶和鄭州。陳光榮介紹,在這些漁港中,只有成都做得最好,接待能力從最初的400人增加到現(xiàn)在的2000多人。2011年以前,年稅收350多萬元。陳光榮說,近年來,受大環(huán)境影響,生意越來越難做,每年稅收不超過300萬元。事發(fā)后:幾乎天天幫忙。在審判之前,陳光榮總是被他的員工和朋友陪伴著,一言不發(fā)。盡管他的朋友一直在安慰他,但他仍然表現(xiàn)得焦躁不安。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打擊。面對記者,陳光榮抽泣著,轉身看向窗外。這也是我這輩子最委屈的一次。陳光榮說,在得知他的公司被指控犯罪后,他總是非常緊張,經常失眠。他不想漁港的牌子天天被人這么砸。在漁港天天被控犯罪后,陳光榮表示,他對公司從上到下進行了重組,對采購過程中的人員進行了調整,并在采購過程中要求供應商在采購東西時逐一審核其資質,要求手續(xù)齊全,同時對每一種飲料進行編號登記,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fā)生。現(xiàn)在是困難的時候,不管有多困難,我們都要堅持過去,把田甜漁港這個企業(yè)做好。陳光榮說,事件發(fā)生后,他幾乎每天都呆在房間里幫忙,點餐、掃地、洗碗,希望通過與員工的共同努力,我們能度過難關。對此,漁港多名員工也證實,陳老板一直負責公司重要項目的采購。他經常凌晨3點帶員工去批發(fā)市場買菜。晚上生意忙的時候,他幫服務員收盤子,收拾,甚至去后院幫忙洗碗。在員工眼中,陳光榮善于在試驗現(xiàn)場促進銷售和照顧員工。陳光榮一直由他的幾個老員工和好朋友陪同。現(xiàn)年39歲的吳是這家后院的經理,從22歲開始,他已經在漁港工作了17年。據他說,促銷是老板陳光榮最擅長的活動。這個季節(jié)送西瓜,前段時間送荔枝,給消費多的客人送紅酒。吳老師告訴成都商報(微博)記者,每個節(jié)氣都會安排員工準備禮物。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等傳統(tǒng)節(jié)日自然會送禮,甚至兒童節(jié)、母親節(jié)等特殊節(jié)日,他也會很用心地為客人準備一份禮物。正是這些推廣活動,使田甜漁港發(fā)展到今天。在漁港注冊的法人代表、公司經理韓女士告訴成都商報(微博)記者,她從17歲開始在公司做服務員,到今天的大堂經理,干了這么多年都不愿意離開,這與陳老師對大家的關愛是分不開的。據韓女士介紹,不僅會通過促銷來留住客戶,還會贏得員工的心。公司員工近200人,家里有困難。他將自掏腰包補貼他們。前不久,公司一位接待員的丈夫生病了,陳先生找她借了兩萬塊錢。韓女士的說法也得到了大堂服務經理王女士的證實。王女士說,陳光榮總是會想辦法鼓勵員工。多年前,一個廚師的頭發(fā)很亂,陳光榮讓他把頭發(fā)剪平,并獎勵他200元錢。去年,為了鼓勵一位經理戒煙,陳先生答應每月給他加薪500元